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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发 济南政府网

时间:2025-05-29 14:14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9 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1日济南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家、省关于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1日

济南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家、省关于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着力提高全民健身意识,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扩大体育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体育产业链,打造特色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体育产业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规划、土地、税收、金融、人力资源、创新研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备,以市场为主导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居民健身意识和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档次明显提高,形成全民健身科技服务和体育用品创新研发为代表的特色体育产业,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经常参加健身的人群数量逐步增加,基层健身站点总量达到每万人12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培育2项以上具有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打造3家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或体育产业示范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行业标准制定、市场执法监管等方面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定相关指导性目录和采购标准,将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结合,推行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实现管办分离。鼓励组建健身培训、场馆运营、赛事组织、设备制造等行业协会,支持和引导协会成员签订自律协议,完善市场主体自我约束机制。(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市体育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2.推进赛事改革。推动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公开全市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强化体育赛事公共服务,落实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组织、服务和收费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的组织承办成本。(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物价局、市公安局配合)
  3.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坚持各类体育场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鼓励以市场化手段运营体育场馆,逐步实现公共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大型体育场馆为载体,打造场馆运营、健身服务、竞赛表演、商贸休闲等多功能城市综合体,并探索建立体育产业孵化基地。支持社会力量将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的闲置房产改造为体育健身场所,积极探索第三方运营及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稳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体育局负责,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资委配合)
  4.探索竞技体育发展新模式。依托全市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探索竞技体育多元化发展模式。选择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进行改革试点,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社会化路子,进一步探索“教体结合”培养优秀运动员的有效模式。逐步推动体育协会、职业俱乐部实体化,鼓励通过开办体育特色非学历教育机构、体育俱乐部等形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制定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教育局、市民政局配合)
  (二)扩大体育市场需求。
  1.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加强我市体育类电视频道、专业报刊和新媒体建设,积极发掘我市传统体育文化,培育具有时代特色、济南特色的健身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进一步扩大竞技体育明星、全民健身达人的社会影响力,以健身有利于励志、有利于益智、有利于养生为主题,采取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各县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负责,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广播电视台配合)
  2.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注重加强体育技能培训,培养健身习惯,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平台,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群众体育活动,倡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将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并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加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引导支持体育协会、俱乐部、全民健身站点等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3.充分利用体质监测成果。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免费为城乡群众提供体质鉴定、健身指导和运动能力评定。不断完善体制监测内容,壮大监测队伍,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推进与医疗、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加强对监测样本的跟踪服务和比较分析,并做好数据挖掘,为社会大众选择健身项目提供专业指导,为全民健身宣传提供客观、权威的数据支撑。(市体育局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4.培养体育消费习惯。以举办各种具有时尚性、观赏性的体育赛事为推动力,提高公众对体育项目的品鉴能力、参与热情和消费需求,带动多种形式体育消费。进一步处理好体育消费与公益性体育活动的关系,通过市场手段对健身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增强社会公众的体育消费意识。(各县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加强公共体育设施中远期规划制定和实施,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围绕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着力建设或提升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和健身步道。合理利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盘活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社会闲置资源发展体育产业。积极推动农村体育健身工程,鼓励社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规划局、市城市园林局配合)
  2.培育骨干体育企业。不断适应社会公众体育消费新需求,努力提升体育服务业专业水平,丰富服务内涵,延长产业链,引导扶持体育服务业聚集发展、品牌打造和连锁经营。按照“中国制造2025”的目标要求,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支持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积极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体育用品,并向制造服务业延伸。认真贯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项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鼓励成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平台,引导中小微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
  3.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推动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实体化发展,进一步放宽体育社会组织准入条件,落实体育类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促进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快速发展,不断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适时选择有条件的运动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体育类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服务。(各县区政府、市民政局、市体育局负责)
  4.加强体彩销售工作。围绕促进全市体彩工作健康发展,以提高规范管理和运营水平为中心任务,加强体彩公益品牌创新,进一步优化和拓展销售渠道,打造济南体彩特色文化,保持我市体彩工作全国领先地位。不断健全体彩发行销售监督机制,强化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体彩公益金对拉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
  (四)促进融合跨界发展。
  1.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结合我市地势地貌、传统文化和旅游资源,利用南部山区、北部黄河、城中泉水湖泊等自然资源,积极打造群众日常休闲健身基地和节假日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因地制宜发展攀岩、登山、冰雪、马术、射击、射箭、路跑、自行车、航模等运动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营地、温泉康复基地等具有一定聚集效应的体育服务设施。(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市旅发委负责,市城市园林局配合)
  2.促进体育与医学融合。发挥省会城市医疗资源优势和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竞技体育科技成果服务群众健身,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机构。结合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时建立体质监测数据与市民健康档案数据共享机制,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等人群健康运动干预,建设人群健康运动干预示范站。(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3.促进体育与教育融合。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促进校园体育活动多样化和体育教学专项化,普及游泳技能和游泳救生常识,广泛开展超重学生康体服务,确保学生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天,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生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并探索将学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普及提高青少年足球,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和青少年精英足球培养方案,组织开展四级校园足球联赛活动。(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负责)
  4.促进体育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互联网+”体育产业发展,鼓励体育产业利用互联网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体育场馆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管理,支持企业借助大数据及互联网教育模式拓展业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服务模式,做大体育用品销售电商平台。鼓励可穿戴运动装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药品和中医药运动康复服务等研发制造营销,加快培育和发展体育动漫、体育游戏、电子竞技、运动在线指导等体育新兴产业,大力推动体育与文化创意、商业地产、食品药品、养老服务等行业和事业融合发展。(市体育局负责)
  (五)提升市场供给质量。
  1.推进竞赛表演业高标准发展。继续加强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棋牌类等全国职业联赛项目俱乐部建设,充分利用奥体中心等全运会场馆的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引进一批有利于提高城市影响力的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培育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品牌赛事。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鼓励发展具有赛事策划、组织、宣传、商业运作等综合能力的中介机构和体育场馆联盟。(市体育局负责)
  2.推进健身培训业多元化发展。支持健身培训业走进商超购物区、商务写字楼开展经营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体育健身场所和健身、健美、体育专项技能培训等服务。大力发展网球、羽毛球、航模、机器人、马术、户外、电子竞技、智力运动等具有时尚前沿特征和消费引领特征的培训项目,不断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健身运动项目。适应体育消费新需求,研究制定体育健身服务行业标准,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以及从业人员服务评优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配合)
  3.推进体育制造业精品化发展。结合我市与体育相关的工业、电子、服装、食品等制造业发展现状,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科研资源优势,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的体育产品开发机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走精品化路线,开发一批技术领先、绿色环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替代进口的产品,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从生产制造环节向设计研发、营销推广、运营服务等领域延伸,鼓励开展个性化体育用品定制服务,满足多元化、多样性体育消费需求。(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配合)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税费政策。认真落实对文化体育业企业的税率减免政策。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支持体育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并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对符合条件的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规定在计算捐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各县区政府、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市政公用局配合)
  (二)完善相关政策。新建居住区按规定配套建设群众体育设施,严格执行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规划设计标准,并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体育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居住区,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力争在2025年之前全部达标。加强体育设施竣工验收和执法检查,对未达到标准而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改变用途等情形,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将治理大气污染、交通拥堵与发展健身跑和骑行等项目结合起来,对公共体育设施和市政道路、城市绿地等公共设施进行统筹规划设计和施工,为社会公众绿色出行创造良好环境。(各县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园林局配合)
  (三)鼓励多元投入。加大政府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采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选择适宜的健身项目,撬动健身消费市场。增加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成立体育类专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体育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探索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投向体育企业创新和小微企业、体育服务业发展等领域,促进创业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落实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体育公益事业。建立科学合理的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分配考评、使用监督和效果评估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在体育用品制造、品牌赛事承办、健身服务升级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快国有体育资产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改组改制步伐,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体育产业运作,提高体育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水平。鼓励体育企业上市,帮助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快速办理有关手续,尽快上市挂牌。(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配合)
  (四)完善人才政策。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竞技体育人才在体育产业领域发挥专业特长,鼓励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积极研究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创业孵化,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推进体育产业人才交流,培养和引进懂体育、会管理、有创意、善经营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着力强化我市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和经纪人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实施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大力引进体育产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办、市科技局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市发改、体育、财政、工商等部门参加的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要求。市有关部门要对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选择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县(市)区和项目,建立市级联系点制度,跟踪产业发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体育局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统计局、市旅发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园林局配合)
  (二)实施规划引导。组织编制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细化推进计划和保障措施,并加强规划衔接,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各县区要结合辖区体育产业、轻工业、商贸业、服务业等特色项目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社会经济资源和科技资源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体育局负责)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我市体育产业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加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力度。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加快体育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引导和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标准化水平。(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负责)
  (四)抓好统计监测。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定期发布体育产业及体育消费统计数据,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形成统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重点部位监测制度,选取有代表性的行业、指标和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体育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为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各县区政府、市体育局、市统计局负责,市工商局、市民政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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